一、香港专利概念
香港专利类型有以下三种:
1、标准专利——相当于大陆的发明专利
2、短期专利——相当于大陆的实用新型专利
3、 外观设计专利
(一)、需提供的文件与材料
1、提供必要信息:
申请的外观设计名称,发明人姓名、地址、国籍,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地址、国籍
2、委托书:
一件申请提交一份委托书。必须是由申请人签字原件。申请时没有提交委托书的,申请后可以补交。
3、其他材料:
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不得小于3厘米×8厘米,也不得大于15厘米×22厘米。 同时请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提交彩色和黑白的图片或者照片,若有特殊要求需附简要说明。
4、签署委托代理合同
5、签署申请权属声明
(二)香港外观专利的保护期限
外观设计保护期为5年,可续展4次,每次5年,总期限不得超过25年。
短期专利仅进行形式审查,不作检索和实质性审查。然而,这种申请需提交下列之一专利局的检索报告,即奥地利、澳大利亚、中国、日本、俄联邦、西班牙、瑞典、美国、英国和欧洲专利局。
短期专利可以主张优先权,但申请人必须是巴黎公约成员国或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在PCT申请指定中国的实用新型专利并已进入中国阶段的6个月内也可以申请短期专利。
(一)、短期专利需提供的文件与材料
1.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摘要附图
2.指定国家专利局出据的检索报告
3.有优先权的申请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
4.PCT申请进入中国的申请还需提供下列文件:
1)PCT申请公开文本包括检索报告复印件
2)进入中国阶段日期
3)中国专利局公开文本复印件(如果有)。
(二)短期专利的审查
先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一个实用新型申请,然后在申请日以后的12个月(申请优先权期限)内,以中国的申请日作为优先权日再向香港知识产权署提出短期专利申请。提交短期专利申请前必须就该发明或实用新型向中国专利局提出新颖性检索(或称查检)请求,取得检索报告(查检报告)后才可提交短期专利申请。
发明人或创作人可用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和香港短期专利,分别在中港两地保护其发明或创作的产品。
香港短期专利申请不依赖于中国的发明申请或实用新型申请,所以一项发明或创作只要求在香港得到专利保护时,毋须先向中国提出一个同样的申请,只要向香港知识产权署提交一个短期专利申请就可以了,但仍要先委托中国专利局进行检索,取得检索报告后,再提交申请。
指定中国的实用新型国际(PCT)申请,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后6个月内,申请人可向香港知识产权署提交短期专利申请。
(三)香港短期专利的保护期限
短期专利保护期为4年,届满可续展4年,实际共有8年的保护期。
标准专利是指由指定的专利局授权后的专利在香港登记注册。指定的专利局是指中国专利局(包含二种专利,即中国发明专利、PCT申请指定中国的专利)、英国专利局(包含二种专利,即英国专利、PCT申请指定英国的专利)、欧洲专利局(欧洲专利指定英国)。
(一)、标准专利申请需提供的文件与材料
第一阶段:
1.指定专利局的公开文本,包括PCT申请公开文本
2.中英文摘要
3.发明的中英文名称
第二阶段:
指定专利局的公告文本。若指定专利局尚未公告,须先提供由指定专利局出据的授权证明文件
(二)、取得标准专利分二个阶段
第一阶段——申请人应将其发明向指定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在该专利申请被指定专利局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香港知知识产权署注册处申请备案(登记)。注册处经形式审查后予以备案并公布。
第二阶段——在该专利申请被指定专利局授权之日或授权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向香港知识产权署注册处申请注册和授权。注册处经形式审查后准予注册并授予香港标准专利和公布。
由上可知香港标准专利是以中国发明专利为基础,香港标准专利的申请和注册必须依赖于中国发明专利申请的公布和批准。该项发明在中港两地分别以发明专利和标准专利来保护。 、
标准专利一旦在香港特区被授权,即独立于指定专利局批准的专利。对标准专利的调处、宣告无效、侵权赔偿将由香港法院裁决。
(三)标准专利的保护期限
标准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